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服务 > 居民办事 > 办事指南 > 医疗卫生 >

孟津县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注册审批

 发布时间:2015-06-25 17:58  www.hflxbj.com  来源:县卫生局  编辑:庄利果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二、需提交材料:
  (一)申请区内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书或调令及拟执业单位拟聘用证明;
  6、县人民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二)区外人员申请到区内执业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书或调令及拟执业单位拟聘用证明;
  6、县人民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注:中医机构人员可在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体检)
  7、《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或《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在外地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签发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及未注册证明;
  (三)区内人员申请到区外执业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执业单位同意变更执业地点相关证明;
  4、拟执业单位拟聘用证明。
  办理流程:
  县卫生局窗口受理--县卫生局医政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大厅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单位:孟津县卫生局
  承办地点及部门:孟津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卫生局窗口
  电    话:67921208    67910627

  备注: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用2张,《医师执业证》用1张;3、《医师资格证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查表》或《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各县(市)、吉利区的医师注册体检定在县(市)、区人民医院,城市区二级医疗机构以上在本单位体检,二级医疗机构以下:涧西区定在河科大一附院,西工区定在市中心医院,老城、廛河区定在市一院,洛龙区定在河科大二附院;(注:中医机构人员可在县级以上中医机构体检)5、聘用单位的拟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或中止执业时间超过2年者,须提供由省卫生厅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3-6个月的医师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7、未在现执业医疗机构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由原获得医师资格单位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并加盖原注册机关公章,同时提供调令或《劳动合同书》;8、在外省(市、自治区)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申请首次注册还须提供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证书》真实性及未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