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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病救助程序

 发布时间:2012-12-03 14:48  www.hflxbj.com  来源:县民政局  编辑:admin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申请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城乡医疗救助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当地政府规定的证明其他特殊困难群众身份的证明、证件;当年已支付的大病、重病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及病历资料;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的申请人,需提供费用报销凭证或补助凭证和补充医疗报销凭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到指定医院鉴定后,由县人寿保险公司签属意见后,转县民政局低保办,低保办对所转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县民政局医疗救助集中审批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批。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在《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救助资金到人寿保险公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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