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县环保局组织召开2017年度环境统计工作会议,纳入环境统计名录库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环境统计新系统的使用、如何填报、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准确、真实填报相关资料,1月底前完成网上填报。
《统计法》是开展环境统计的法律依据。环境统计数据是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信息,企业是环境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环境统计每年进行一次,数据来源于企业,填报提交后,县、市、省将逐级审核。
(撰稿 许宝迎 审核 崔红)